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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随笔
企业法律顾问解读最高法案例:50. 家居企业如何应对融资纠纷与历史遗留问题?
东莞松山湖律师获悉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个典型民商事案例,这些案例是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体现,其内容覆盖了融资环境优化方面,还包括股东有限责任激活方面,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面,另外还有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
其一,依据法律规定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以此助力去破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昂的问题 。
确保民营企业做到“稳生存”以及“谋发展”,其基础支撑在于解决融资方面的问题,这关键举措用来激发民营经济进行创新发展。人民法院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要义,靠着依法开展行动,助力民营企业拓宽融资的各类渠道,并且降低融资所需成本之花费。历经金融借款纠葛案例审理,严谨执行国家金融监管规定,促使金融机构不间断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及服务,依规规整金融机构利息、费用收取,单方面增设发放贷款条件,暂停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行径,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比如,于今日发布出来的“某银行跟某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此一案件情况中,该银行在发放那3.5亿贷款以前,向企业索取了1000万元款项名为‘融资承诺费’,然而却并未提供任何跟其相对应的服务项目。人民法院判定该银行违背了金融服务在收费方面公开透明以及质价相符的原则,在收取贷款利息以外其他部分,超出了金融监管所规定准许的收费范围界限,不恰当不合理地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金额,依照‘砍头息’的裁判具体规则办法,把该‘融资承诺费’在借款本金当中给予扣除处理。又如,于“某银行诉港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里,人民法院判定,借款人仅仅迟延了2天支付利息,并且后续足额履行了还款义务,此属于显著轻微违约,而且在存在多份人保和物保的情形之下,银行直接宣布贷款提起到期,这有违背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原则,进而判决驳回银行主张贷款提前到期的诉讼请求 。这两个案例一起明确了金融机构权利行使的边界,为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稳定经营预期给出了司法保障 。
二、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合法权益
我国有关物权、破产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东莞松山湖律师,存在着一个发展且完善的过程,于案件审理期间,务必要坚持立法法所规定的那种溯及力原则,以准确地适用法律松山湖律师,依照法律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举个例子,在今日发布的,牵扯某集团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的一般取回权纠纷案里,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身为国有企业的某集团公司,在本案诉讼之前,已然用尽各种办法,去主张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权利,但是,身为民营企业的某开发公司,存在显著过错,致使某集团公司没能获取房屋所有权;某开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以后,理应适用购房合同签订之时的法律,来支持某集团公司的一般取回权诉请,这充分展现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立法精神。
有这样一种情况,企业实行改制,这可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使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重要的举措。在这个改制的过程当中,存在债权债务界定模糊不清、资产移交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所引发的纠纷状况,这种纠纷特别容易对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发展形成制约影响。针对这种状况,人民法院行为是这样的,又坚定不移地坚守权利跟义务相互一致的法律底线,同时又竭尽全力充分去考虑企业实施改制的复杂程度以及历史方面的特殊性质;既绝对不允许企业借着改制的机会去逃避债务,又不会给企业增添不合理的负担,以此达成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状态。比如,于本期公布之“某资产管理公司河南分公司诉某商贸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里,人民法院精心梳理企业改制期间的债权债务关联,在认定原改制方案未全然履行,某商贸公司仅切实接收 180 余万元资产的前提下,再审改判该公司于接受资产范畴内承担连带责任。此案件的审理,精确剥离了不应由民营企业承担的极为巨大的债务,依照法律妥善化解了困扰地方政府多年的历史遗留难题,助力民营企业放下负担再度启程。
三、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对凭借企业依照法律维护股东跟公司之间财产彼此独立、责任彼此分离、产权架构明晰的现代企业产权架构而言,其对于稳定民营企业以及企业家的预期与信心存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严谨落实公司法有关公司法人地位、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规定。一方面,严苛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规范,依法求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向企业转嫁风险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先来看另一方面,要充分地去发挥股东有限责任之中风险控制的功能,依照法律来维护诚信出资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依法出资的股东财产,跟公司责任之间构建起有效的“防火围墙”,以此激发民营企业以及企业家的投资创业热情。在今日发布的“某投资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里,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提审,改判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受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不需要被公司债权人追加成为被执行人,从而激励更多民营企业家专心去创业、放心去投资、安心去发展。
四、依法创新执行举措,维护民营企业信用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且善意文明地执行,这属于维护企业信用所应有的意义范畴。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审慎使用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杜绝出现超标的情况,以及超范围对涉案财物进行查封,还有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尽力达成不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被中断,不让企业的资金往来被中断,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不良影响 。例如,在此次公开的“某家居公司诉某咨询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里,人民法院于审查确立当事人之间存在现实争议的前提下,依据双方的申请,采取执前扣划举措,既防止了胜诉的民营企业因现金流动不足而陷入财务艰难处境、及时兑现胜诉所享权益,又防止败诉一方可能因成为被执行人而产生征信关联问题,影响企业声誉。本案的处理最终达成了各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以及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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