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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千里之外的狱内开庭:法官为离婚妇女解难题,助其开启新生活

时间:2025-07-02 20:5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松山湖律师获悉

法官大人松山湖律师,能否请您助我一臂之力?我迫切希望结束这段拖沓的等待东莞松山湖律师,万一他刑满释放后再次消失,我恐怕连他的踪迹都难以寻觅,那时恐怕离婚之事又将遥遥无期……

当我得知这起案件时,我刚刚加入麻溪铺人民法庭不久。那天,一位面容憔悴的妇女正紧紧拉着我们庭长,急切地表达她的诉求,期望我们庭长能够迅速为她解决这场纠纷。实际上,从理论上讲,我们本可以在被告刑期结束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然而在与原告的沟通中,我们了解到,他们早已分开居住多年。在这段时间里,被告不仅对年幼的女儿置若罔闻,更是彻底失去了联系。而原告直到最近才知道丈夫已经身陷囹圄。鉴于双方的特殊情况,为了帮助原告早日开始新的生活,我们庭长立即作出决定,安排在狱中进行开庭审理。就这样,我们踏上了一次“千里之外”的旅程。

犹记得抵达当事人监所的那日,细雨绵绵,监狱门口人潮涌动,费尽周折才得以靠近,却被告知现场开庭无法安排,只能黯然离去。途中,法官灵光一闪,再次拨通了狱警的电话:“警官,能否请您帮忙询问一下,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几分钟过后,终于收到了肯定的回复,此行总算没有徒劳!

回到酒店,我们未曾顾及长途跋涉带来的腰酸背痛,便或蹲或坐于地上,着手准备所需材料。紧接着,我们将相关文件迅速送达监狱,并随即展开了与被告的调解工作。法官以孩子的抚养、生活以及教育等问题为切入点,对被告进行了耐心且细致的劝说。最终,被告同意了离婚,并签署了相关文书。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当我转身离开,监狱的高墙映入眼帘,心中涌起诸多感慨。面对无法直接交流的当事人,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理应担当起桥梁和开路者的角色,使他们能够“目睹”“聆听”到我们真诚的一面,从而促使双方坦诚相待,逐步解决矛盾。此次远行,虽路途遥远,山高水长,却让我领略了无限风光;披荆斩棘,意志越发坚定,勇往直前!

松山湖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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