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ongshahulsh.com/ 东莞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夫妻不和闹官司,庭前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7-09-28 【转载】
“感谢法官,让我能够从这段婚姻噩梦中走出来。”2017年2月21日,接过被告甘某当场给付的婚生女儿抚养费,原告谭某如释重负地对案件主办法官梁凤清说道。
2017年2月10日,经受多年“苦婚”的谭某将一纸诉状提交给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中心人民法庭。谭某声泪俱下,称其与丈夫甘某结婚七年,婚后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但作为丈夫的甘某在婚后没有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甘某甚至存在殴打谭某的行为,谭某不堪忍受,携带女儿回娘家居住生活至今已五年多。谭某诉请苍梧县法院判决其与甘某离婚,并由其抚养婚生女儿。
经审查后,法庭干警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庭决定在2月21日开庭审理此案。
21日上午9时左右,原、被告双方均提前来到法庭,借此机会,梁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地解释,双方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女儿的抚养问题双方各不让步。
“离婚毕竟不是小事,也不单单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同时对于你们的女儿也有关系,《家庭婚姻法》中有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放弃抚养权而不给付抚养费的说法,也不存在不接受抚养费而剥夺对方探视权的规定。”梁法官耐心细致的法律分析令原、被告双方冷静下来,随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从而有了篇首的一幕。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由千千万万个小家庭聚合而成,社会大家庭的安定和谐离不开小家的安稳和气。近年,石桥法庭加强诉讼调解力度,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从纠纷各方的争议出发,坚持耐心说理、细致释法,努力做好诉讼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新苍梧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