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ongshahulsh.com/ 东莞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解析刑法第 25 条规定的共同犯罪:概念、要件与行为
东莞松山湖律师获悉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编辑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故意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如果是自然人,必须是对相应犯罪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如果是组织犯罪,则需要三人以上。
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必须有共同的行为。
1.这里的行为都是可以用刑法来评价的行为。
行为方式包括:联合行动、联合不作为、行动与不作为相结合。
从行为分工上看,包括组织行为、实施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
串通行为
2.各共犯的行为,构成一个有机的、相互配合的犯罪活动整体。
3.各共犯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要有共同犯罪故意:行为人不仅知道自己是故意犯罪,而且知道自己与他人协作,共同犯罪。
三、共同犯罪不作为犯罪认定的几种情形
1.二人以上因共同过失而实施的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犯罪形式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3.二人以上以不同的目的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4.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在极近的场所,对同一犯罪对象实施同一犯罪,且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共同犯罪)。
5.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6.间接正犯。
7.不存在事先串通或者协助的情况。
单方面同谋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选择性共同犯罪与必要性共同犯罪
对于共同犯罪,依照分则的有关规定和共同犯罪的一般规定定罪量刑。
对于必要的共同犯罪,通常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处罚,不需要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二、有共同犯罪和无共同犯罪
继承共犯
3.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共同犯罪而形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人数较多,即三人以上,且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二)经常聚众实施一项或者多项严重犯罪活动的;
(3)有明显的领导者;
(4)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5)无论犯罪规模大小,其社会危害性、危险性都非常严重。
松山湖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