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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八十六起 窃财22万获刑七年半

时间:2018-05-15  【转载】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男子在四年间疯狂作案86起,2016年6月29日长武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金明(化名)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金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2011年2月份至2015年7月份,为躲避监控摄像,他采取头戴塑料袋、面部戴口罩的方式,四年间盗窃公私财物86次,价值22万余元,所得赃款8万余元已被张金明全部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金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2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金明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本案中由于被告人作案时间基本在深夜,且作案方式比较隐蔽,有些受害人也不愿报案,致使该案侦破时间较长。在此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要有安全防盗意识,如果被盗了应第一时间报案,以便公安机关掌握重要破案线索及时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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