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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正开车时低头捡东西 盲驾瞬间酿车祸
时间:2018-05-15 【转载】
男子夜间正开车时低头捡东西,盲驾瞬间酿车祸致一人死亡。近日,渭城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小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0日晚23时许,被告人李小军驾驶一辆大众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咸阳市渭城区毕塬路塔尔坡学校门前路段时,由于夜间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足,在低头捡东西的盲驾瞬间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刘南禹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酿出车祸致一人死亡。在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群众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被害人刘南禹经120急救人员在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受损。23时52分许,李小军在肇事现场被接警赶到的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城大队工作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