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ongshahulsh.com/ 东莞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网购零件非法制造枪支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
时间:2018-03-20 【转载】
一男子因为个人爱好枪支,通过上网看视频边学边装,从网上购买组装枪支配件,最终自食恶果。近日,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吴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约3、4月份,被告人吴某从其微信添加的好友“三哥”(身份待查)处购买二支成套枪支配件,并组装成二把疑似枪支。其中一把疑似枪支上加装了其从淘宝网购买的瞄准镜,放于进贤县某饭店。2017年8月22日,进贤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吴某家中查获并扣押了两把疑似气枪、77枚疑似子弹。2017年8月24日经南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某饭店查获的枪支是一把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在其家中查获的一把枪支是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另一把鉴定为不是枪支,查获的77枚疑似子弹均为口径5.5mm自制小口径铅弹。
法院认为:非法制造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私自制造枪支的行为。包括自行设计、制造、改装、修复和买零件装配等。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