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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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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追债起盗意 窃取银行卡领刑

时间:2017-09-28  【转载】

 因被人追债,北海市铁山港区一男子心生邪念,入户窃取刚为亲戚办理的银行卡取钱还债。近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 000元。

    2015年1月6日12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趁许某家中无人之机,入户盗走其帮许某办理的一张农业银行卡,后于当日下午持该张银行卡到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分别取走人民币3000元、1500元、2000元。次日陈某分两次将人民币1000元、500元存回该张银行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许某的丈夫是表兄弟关系。许某因户口不在本地,借用被告人母亲莫某的身份证由被告人陈某帮忙办理了一张农业银行卡。之后,被告人陈某因被人追债,就想盗窃许某的卡还钱。案发后,陈某家属代其返还人民币5000元给许某,许某对陈某表示谅解。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已全部退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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