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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试用期怀孕公司称未达工作要求让她走人

她反映称,去年12月底她刚到该公司工作,主要负责视频编辑,“当时口头协议是一个月的试用期,没问题就转正”。春节期间,她举办了婚礼,并在此后发现自己怀孕了。“进公司前并不知道,就是婚检的时候才发现的”。前几天,她感觉自己不太舒服,就告知公司领导,想请几天假。 “我一提自己怀孕了,他们就找我谈话,要辞退我”。

  27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该公司的一位华姓负责人。他表示,当初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是三个月而非一个月。试用期间,公司认为许女士的工作并没有达到要求,不够转正标准。年后视频这一块的业务已经转包,许女士所在的职位已经不需要人了。最关键的是,“我们早就有辞退她的想法,结果刚提出来,她就说自己怀孕了”。该负责人认为,许女士在怀孕这件事上对公司有隐瞒情节。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柳丰收认为,用人单位能否辞退试用期怀孕员工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是否符合转正条件。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拿出相关证据,“个人感觉”、“没有职位”等理由并不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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