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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解

时间:2025-01-05 21:5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松山湖律师获悉

[主要法律条款]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东莞松山湖律师,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遵守本法。

【相关法律法规】《劳动部通知》第1号~

2, 4.

【含义解析】

该条规定了本法的适用范围松山湖律师,即劳动合同关系的范围。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全部工作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第二款)。

2 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农村工人、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但农村工人有例外。

第二章 促进就业

[主要法律条款]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学、艺术、体育、特种工艺等单位招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民法典第十一条第二款;民法典意见第二条。

【含义解析】

1 请注意,童工年龄上限为 16 岁,而不是 18 岁,但特殊行业可以例外。

2、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工被视为未成年工。请联系《民通》和《民通意见》注意,未成年工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应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主要法律条款]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在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情况下,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相关法律条款】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三条。

【含义解析】

1注意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况:违法、欺诈、威胁。

2 受到欺诈、威胁的,劳动合同无效,但根据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一般欺诈和胁迫(威胁)是可修改和可撤销的合同。可见,《劳动法》和《合同法》之间存在冲突。劳动法是单行法,有关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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