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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流程详解:如何准备

时间:2025-01-05 21:5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松山湖律师获悉

交通事故赔偿是合法的,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索赔不成功,那么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索赔和起诉需要做什么准备?流程是怎样的?今天网站小编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

提出交通事故索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1. 提出交通事故索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阶段 一审审理前

1. 向交警队索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明复印件

2、到工作局转送单位基本信息

3. 准备民事起诉状,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4. 法院立案及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7. 驳回起诉的裁定

八、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必须在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法院受理案件后,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对方,15日内对方提出答辩状。

10.通知当事人交换证据

1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安排开庭,并提前3天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负责人。

十三、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天予以公告。

一审

1.开庭,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身份,公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证据与质证:告知证人权利和义务,作证松山湖律师,宣读缺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辩论。

5、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

6. 达成调解协议。将制作调解文件,并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内容或者申请执行

8、调解不成的,由合议庭协商决定。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或向我院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10、不服判决、裁定: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审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管理人提交上诉状,缴纳上诉费按要求收费。法院应在 5 天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将在15天内回复

2、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和案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移送原审法院审理

3、上诉决定:法院经审查后直接作出决定。

4、二审、开庭 5、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地点、负责人

六、公开听证的案件提前3天予以公告。

7、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公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八、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证据与质证:告知证人权利和义务,作证,宣读缺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辩论。

11、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

12、合议庭协商裁定,维持原判;改变判断;和重审

十三、判决宣告后,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或者向我院提出执行申请。

再审阶段

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复审的理由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实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组成违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代为提起诉讼,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其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原因,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无传唤缺席判决;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3.再审申请的内容:原审人民法院及审判员人数、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依据、再审申请的内容。 4、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将审查是否需要再审。需要再审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审理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再审,也可以发回重审。审理程序与二审相同。

2.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原告:杨XX,女,少数民族,1990年2月3日出生,家住河南省睢县辽地镇XX村XX村。

被告人:朱XX,男,汉族,1971年9月21日出生,家住河南省禹州市常庄乡XX村XX组。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黄河路裕良大厦13、14层。负责人:王××,总经理。

诉讼索赔

要求赔偿医疗费1780元、护理费2000元、营养费500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1100元、精神损害抚慰费3000元、飞哥电动车维修费280元,鉴定评估费315元,以上合计8895元;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上述损失。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7月25日下午3时05分,杨××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张围寨南二街处,发生交通事故。杨××违章驾驶面包车被朱××撞伤。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朱某某负全部责任,杨某某无责任。杨某某住院几天,然后在家休养一个月,医药费1780元。为了照顾杨某某,其家人杨某某无法上班,造成失业损失。我一个月不能上班,造成失业损失。同时东莞松山湖律师,交通费和营养费的损失。我的精神也受到了这次事故的刺激,晚上常常睡不着觉。飞鸽电动车也被损坏,维修鉴定费315元。经调查,涉事车辆已在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分公司投保了交通强制保险。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备案了向您的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区人民法院申诉人谨致:

证据目录

1、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朱××驾驶证、行驶证: 证明内容:认定朱××对造成两人受伤、损坏一辆汽车负全部责任;

2、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历、3天患者名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出院证明,证明内容:证明所发生医疗费用总额由原告赔偿1780元;

3、杨××工资损失证明: 证明内容:杨××,郑州燎原贸易有限公司员工,月工资1100元,7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 2010年,他请假一个月,没有拿到工资,造成损失1100元。

4、护理费2000元:提供护理人员杨××旷工证明。郑州二七精铸厂员工杨勤民,月薪2000元。其女儿杨××因交通事故需要陪护,一个月的休假工资尚未发放。

5、营养费500元。原告受伤后需要加强营养的,按每天10元计算,持续50天。

6、交通费200元。参见注释。

7、飞鸽电动车维修成本鉴定费315元: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鉴定结论300元,估价鉴定费15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原告受伤后精神受到损害,请求支付3000元精神抚慰金。

3.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原告:郭某,女,汉族,40岁,现住址:锦州市黑山县城镇,身份证号码:************

被告人:王某,男,汉族,45岁,现住址:金州开发区新村,身份证号码:************

诉讼索赔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因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共计人民币66,588.25元。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7年12月25日7时40分,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沿金州开发区南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街路口。某人刮伤,导致郭某受伤。郭某于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3月26日在锦州第二医院住院,共住院93天。经辽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法医检验所鉴定,郭某伤残程度为十级。 2008年3月28日,锦州开发区公安局交通巡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原告郭某无责任。被告的行为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被告已支付医疗费23000.00元。因此,被告依法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真挚地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原告:

在撰写交通事故起诉书样本时,应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请求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起计算。但自侵权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当然,一年的诉讼时效适用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人。但在实践中,不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较为严重,受害人往往仍在住院或接受治疗一年以上。如果以事故发生的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点,很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或者即使能够得到保障,也会增加法院的诉讼负担。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涉及以下时间点:事故发生之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终止处理之日。下面就这些一一介绍。

1.事故发生当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较轻,双方可以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无需交警出具责任证明。事故发生后,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必须在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一般事故15天内;重大、特大事故二十日内。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认定交通事故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可以延长五日、十五日、分别按照上述规定 20 天。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在30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面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交警部门有时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交警部门将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止函》。自双方收到终止函之日起,一年的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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