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ongshahulsh.com/ 东莞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法释〔2020〕11 号:涉船员纠纷
东莞松山湖律师获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0]11号
为正确审理涉及船员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法》等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船员与船舶所有人发生劳动争议,不涉及船员登船、上船工作、离船遣返,当事人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海事法院应当告知海员当事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按规定处理。
第二条 船员与船舶所有人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向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口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或下船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海事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条 船员服务机构仅代表船员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仅向船员提供用工信息,不属于劳务派遣情形的,船员服务机构声称只有中介人或者仅向船员提供用工信息的,不属于劳务派遣情形。与船员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的,应当支持。
第四条 船舶所有人以锚泊单位名义对外经营。船东未与船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船东聘用的船员因工负伤或者受伤,船员声称锚定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的,应当给予处罚。支持。船东与船员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
第五条 与船员登船、上船工作、离船遣返无关的劳动争议,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根据船员的申请,对船员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作出裁决。先行执行的,将移送当地人民法院复核。
船员申请扣押船舶的,仲裁庭应当将扣押船舶的申请提交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或者当地人民法院所在地海事法院审查。法院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审查。
第六条 对于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船员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求扣押产生船舶优先权的船舶,而仅请求确认其具有优先权在一定期限内对船舶产生船舶留置权。具有优先权的船舶享有优先权的,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期限以优先权产生之日起一年为限。
第七条 对于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船员未申请限制船舶继续营运,仅申请限制处置、限制船舶抵押等保全措施的,应予支持。船员主张保全措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扣押船舶的,不予支持。
第八条 船员主张船舶优先权的,其登船、上船工作、离船产生的下列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应当予以支持:
(一)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或者基本工资;
(二)加班工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三)在船上工作期间的奖金、相关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四)因未按时缴纳上述款项而产生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经济补偿和补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船员主张船舶优先权的,所支付的双倍工资以及未按时支付本款规定的前述费用所产生的利息,不予支持。
第九条 船舶所有人未支付船员登船、上船工作或者离船所发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社会保险费的,船舶所有人未支付的根据合同规定,第三方向船员预支全部或部分费用。船员将相应海事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请求对转让的海事请求权确认或者行使船舶优先权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船员在境外工作期间被遗弃或者遇到其他紧急情况,船东或者其经济担保人或者船员派遣机构未承担相应责任的,船员可以请求经济担保人或者船员派遣机构支付经济担保人或者船员派遣机构的经济责任。担保费,从船员外派准备金中预支应急救援相关费用的,应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 双方协议并主张双方加班工资按照船员工资构成是否包含工作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协议确定船员登船、上船工作、离船遣返期间。 ,应该支持。但约定标准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标准工时制度下,船员在休息日加班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且船舶所有人提供证据证明已作出补休安排且按照法定标准不予支付加班工资的,应该支持。在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船员对综合计算期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总额的部分主张加班费的,应予支持。
船员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船东以法定节假日加班已作出补休安排松山湖律师,不应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船东抗辩不成立得到支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船员工资或者其他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或者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主张按照同工种市场平均标准确定的,同级别、同时期,支持。
第十四条 船员声称在休渔期、休渔区期间因欺诈、胁迫,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或者捕捞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等违法作业而登船。 、船员在船工作和离船遣返期间的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予以补助。
船东提供证据证明船员自愿且明知实施违法作业的,船员的上述请求不予支持。
船舶所有人、船员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第十五条 船员因服务受到损害,船舶所有人提供证据证明船员有过错,请求判决责令船员承担相应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应当提出抗辩。支持。
第十六条 船员因第三人原因遭受工伤,船员向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第三人抗辩船员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船员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为由给予赔偿的,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人的辩护未获支持。但如果船员已经收到医疗费用,则船员的医疗费用索赔将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船员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含有涉外内容。当事人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确定适用法律的,应予支持。
在海员与船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主张适用劳务派遣地、船舶所有人主要营业地、船旗国法律的,应予支持。
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服务机构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中介协议、委托协议中,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主张适用最适用的法律的,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应当适用,应当支持。
第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船舶所有人松山湖律师,包括光船承租人、船舶管理人、船舶经营人。
第十九条 本条例施行后尚未审结的案件,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当事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或者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 本院以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0年9月29日起施行。
松山湖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