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婚前买的房子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吗

时间:2024-03-30  【转载】

首先,若是男性选择在婚前以全款形式购买房屋,且其本人有意愿将配偶的姓名加入房产证上,那么他完全有权利这么做。


原因在于,当男方完全支付房款之后,他就拥有了对该物业的自主支配权,包括是否在产权证书上记载配偶姓名这一事宜,都取决于他个人的意愿和决策。


其次,若是男性在婚前购房并选择了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款项,您也可以考虑采取提前偿还贷款,从而进行产权证书姓名的更改,将配偶的姓名加入其中。


这样的操作被视为对配偶的赠予行为,以至于使得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发生改变,变成了共有状况。


因此,配偶有权要求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财产分配。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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