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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姚某某、吴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便向原告金某某借款数万元,并对利息进行约定。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不予偿还,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无法一次性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表示被告已拖欠借款多年,应该一次性偿还完毕。承办法官得知双方内心想法后,便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交流,一方面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希望双方多年邻居相处,互相体谅。最终,原告愿意给予被告半年多时间分批偿还,被告亦予以认可。原被告均表示感谢法官的暖心调解,案件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