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夫妻双方要求离婚 一方自称曾患抑郁症

时间:2024-03-09  【转载】

“我们要办理离婚。”原被告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婚初夫妻关系尚可,之后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

在受理案件中,龙亢法庭对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进行问话。沟通中,被告表示以前曾患抑郁症,目前已康复,二人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没办成,才到法院办理的。了解到该信息后,龙亢法庭对办理原被告调解离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再确认被告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清楚调解协议内容,被告清楚表示自己身份信息,自愿离婚,对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完全自愿。随着原被告对调解协议签字、捺印后,龙亢法庭也将整个调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附入该案件卷宗。

作者: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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