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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如下:
1.停车并下车查看;
2.造成人员伤亡,拨打急救电话;
3.报警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4.在事故现场协助救助伤员;
5.交警到场后,如数告知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