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ongshahulsh.com/ 东莞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法治资讯
日照:法官“给力”执行为农民工讨回欠薪
日照日报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通讯员 胡科刚
“都是农村出来的,我感同身受,他们都不容易,要想尽办法帮他们讨回欠薪。”近日,说起刚执行的一起农民工讨要工伤赔偿案件,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以斌如是说。
原来,日照市某建设有限公司雇佣袁某从事建筑工作。2019年8月29日早上,袁某在工作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四骶骨骨折,在日照某医院住院治疗11天。袁某受伤之后,被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均已生效。
2021年2月2日,日照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日照某建设有限公司向袁某支付工资、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伙食费、交通费等共计72497元。仲裁裁决后,日照某建设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袁某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日照某建设有限公司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报告财产。执行人员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网上、线下查控,采取了各种措施,均未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怎么办?仲裁裁决不能成为“法律白条”。于是,参与法官从维护农民工利益角度出发,想方设法把案子执行好。
后经执行人员仔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开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并有存款,按照相关规定,该种类账户由住建部门监督管理,法院无法直接查封扣划。为维护农民工袁某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向住建部门发函,要求从该账户划扣部分钱款,用以支付袁某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住建部门收到函件后,也从保障农民工利益角度考虑,依据政策规定,多次组织日照某建设有限公司、银行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经各方共同努力,最终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日照某建设有限公司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一次性支付给袁某55000元,袁某放弃追偿涉案剩余款项,一起讨要工伤赔偿的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