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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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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时间:2023-05-06 【转载】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嫌疑人家属为其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要缴纳押金,如之后公安机关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需要将押金退回,因为监视居住是不需要押金的。在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可以取消这个措施。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性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犯罪行为人符合一定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的,此时是hi可以在经过申请批准之后予以变更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犯罪行为人被采取何种监外执行的措施,都是需要及时的遵守相关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