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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哪些情况离婚不分割财产

时间:2023-04-25  【转载】

1、“没有共同财产分割”:

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种表述,离婚后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无权要求分割。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

所以,当事人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楚属于哪一方所有或怎样处理,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一时的疏忽或贪图方便很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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