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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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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时间:2022-03-07  【转载】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丢失了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用人单位已经倒闭,劳动者可以通过原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曾经的劳动关系。


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终止应以该法人到工商局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之次日为其终止日期。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未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适应市场的企业得以生存,而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则会面临破产、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法院在民事裁定书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认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时点为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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