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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两男子电野猪电死人 终因鲁莽行为获刑罚
近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有所增多趋势。在荔浦县马岭镇的同善村,就常有野猪出没。为此,这让荔浦县的陈小凤、黄小荣二人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于是,二人一合谋,决定采取拉电网来捕杀野猪进行贩卖挣钱。2015年8月,二人从网上购买了一套“供电设备”,并多次使用该设备架设电网捕杀野猪。
2015年10月19日,二人再次在荔浦县马岭镇同善村的雷山脚的一块芋头地,使用该供电设备架设电网捕杀野猪,但由于该芋头地与当地多名村民的田地相邻,是当地村民劳作途经之地,而二被告却没能预见到存在的危险。当月21日18时许,二人将此前架设好的电网接通电源,随后二人在附近搭建的简易草棚里蹲守。次日凌晨0时许,当地村民韦小雄途径该电网区域时,由于天黑,不慎触电,当场死亡。发现闯祸后,二人立即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经鉴定机构鉴定,受害人韦小雄系遭受电击而死亡。在韦小雄死亡后,二人家属主动到受害人家进行赔礼道歉,并缴纳了6000元丧葬费,积极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2016年4月7日,荔浦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被告人能够主动投案自身,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人各处有期徒刑两年,从而让二人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