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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多少钱可以立案?

时间:2020-04-17  【转载】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⒈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⒉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全国: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从报案到立案的时间,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还要考虑盗窃金额,超过两千元才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5、公安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六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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