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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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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立案审判微信群售卖口罩诈骗案

时间:2020-03-31  【转载】

 3月9日,马山县法院对一起涉及防疫口罩的诈骗案实现8小时内快立、快审、快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0515元依法给予追缴。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10日晚,曾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护口罩货源紧缺之际,通过该县数个微信群发布有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伺机骗取被害人钱财,并从多名被害人处成功骗取钱财共计人民币10515元用于网络赌博。2月14日,曾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交代其实施诈骗的事实。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山县法院于3月9日正式立案受理该案。立案后,该院主办法官马上赶赴关押被告人的隆安县看守所,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该案。法庭认为,被告人曾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案被告人曾某曾经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构成累犯,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曾某当场认罪认罚,并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马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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