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ongshahulsh.com/ 东莞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雁塔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有重大影响民事案件
时间:2019-03-16 【转载】
近日,雁塔法院速裁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集团案件。因案件涉及81名原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故采用了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自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雁塔法院首次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民事案件。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案被告为某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售出多年至今未履行合同义务,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侵犯了买受人权益。经多次沟通无效后,原告诉诸法院,要求被告限期办理合同规定的证件手续,并承担违约金。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有重大影响案件只对事实进行认定。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正确认定事实,开庭前审判长专门组织了庭前会议,向陪审员介绍了案情、相关证据材料与法律规定,指出了案件可能涉及的事实、法律及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人民陪审员认真阅读了相关案卷材料,做好了充分的庭审准备工作。庭审期间,对于一些还没有掌握的事实问题,人民陪审员也及时进行了补充发问,彰显了司法的民主性,有效提升了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