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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爱子心切约定“子债父偿” 法院判决约定有效

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响塘法庭近期当庭宣判一起“子债父偿”的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周某借款40万元给被告龙某之子龙小某用于市场经营,因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龙小某所欠借款无力偿还,周某多次上门催讨。经与被告龙某协商,双方约定由龙某代替龙小某于2014年年底前偿还该笔40万元的借款。谁知到期后,被告龙某并未如约还款,而是以实际借款人系龙小某为由拒绝还款,周某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经审理查明被告龙小某欠原告周某借款4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龙某亦予承认。原、被告经协商约定龙小某所欠周某债务由其父亲龙某负责偿还,并由龙某向周某另行出具了欠条。由此可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了债务转移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法院据此判决被告龙某须“子债父偿”,向周某偿还借款40万元。作者: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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