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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

时间:2018-11-30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文晓俊 罗健)  11月28日,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某等14人开设赌场案。


  经查明,2018年2月至5月,郭某、陈某、梁某等14名被告人纠集在一起,分别在贞丰县的永丰、珉谷街道、挽澜、连环等乡镇山坡林地合伙开设赌场,邀约赌客进行赌博活动,赌注下设10元起注,上不封顶,并在赌场内为赌客提供赌资。


  公诉机关指控,郭某、陈某、梁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赌场提供赌博场所、赌具、赌资,设定赌博方式,邀约赌客聚众赌博进行抽头渔利。期间,抽头渔利达20000多元,其行为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还指出,犯罪嫌疑人谭某、姜某二人曾因犯罪被打击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法庭辩论结束,14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合议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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