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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有哪些

时间:2018-11-15  【转载】

一、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有哪些

  建设单位或个人自建用地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用地申请;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平面位置图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单位或个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6、其他文件(政府专题纪要或领导批示)。

  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必须持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批审批手续:

  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

  2、建设用地审查报告;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政府提出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请示文件、建设用地申请表;

  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6、被占用土地权属证明;

  7、用地单位与被用地单位对征用土地方案的意见;

  8、补充耕地方案落实的相关文件,已完成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验收文件;

  9、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投资计划;

  12、用地单位资信证明;

  13、用地单位资金证明或项目所在政府资金或项目用地保证;

  1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技术图;

  15、拟占土地的1:1000比例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图;

  16、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规范格式

  从2002年起全省建设用地预审项目采取统一格式报件内容及顺序:

  1、预审报告书;

  2、用地预审申请书;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6、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7、项目平面布置草图;

  8、环评意见;

  9、其它材料。

  二、报件内容说明

  1、预审报告由报批的土地部门的工作人员填写;

  2、用地审批,须申请的部门、用地单位名称、用地性质、用地范围(范围)、占地面积、拟建项目及生产的经济效益;

  3、依据文件根据中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规定;

  4、建设项目立项计划文件(批复);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可研较长,可单独复印总论以及土地利用有关章节;如果可研中没做土地方面的内容,必须另做专题补充;

  6、可研报告有关章节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占地位置及选址情况;(2)土地面积及分类,面积包括占用及基本农田情况;(3)土地利用率方面资料,建筑面积容积率等;(4)补充耕地计划措施及资金落实情况;

  7、土地总体规划图或文本、或局部复印件:(1)将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用红线圈注项目占地位置,并加盖县、市两级土地部门的公章,作为用地位置的确认;(2)另做图 ,表明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3)一般来说,小型的建设项目,采用乡级规划图,大型项目成线性工程,可根据情况采用县级、市级规划图;

  8、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报此件;

  9、项目平面布置草图;

  10、环评意见(由环保部门出具审批意见书);

  11、其它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能够说明项目申请用地以及适用何种供地政策的材料,如    (1)集资建房项目,必须提交当地房改办的批准文件或证明;(2)地方的重点项目要提交政府讨论内容;

  12、装订要求

  (1)一律采用标准A4纸张;

  (2)要按顺序装订;

  (3)一律用档案卷皮包装。

  三、建设用地占用程序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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